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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天文学 > 我的青春,好似一摊烂泥 > 第 93章 盗墓
 
天色暗的很快,从郊区回市里还得有一段路。

秦欢换回自己的衣服,便坐上了副驾驶的位置。

本来他想在这过夜的,因为这里能让他安心。

但我没有同意,我很明确的告诉了他,病人,是极度危险的存在,他不能留在这里过夜。

“如果你好好治疗的话,等你康复了,就是自由的。”尽管我知道,目前的秦欢,是不可能自愿治疗的。

那些药物,实际上会杀死他,当然了,不是指物理死亡,而是这个人格的消失,另一个人格才会显现出来。

其实这也算是一场谋杀,一种将他彻底抹除的治疗。

“曾先生的委托,你不做了吗?”秦欢没有接我的话题,他打开车窗,又开始抽起烟来。

白天在福利院,他一根都没抽,出来后,那是一根接着一根。

“不做了。”我点了点头。

人是不该轻易放弃的,但李平的车被砸,我随时都有可能被牵连。

倒不是我怕完不成任务,而是不想雇主的事情被耽误。

明确拒绝这件事,曾先生也好找别的人去做,我不想因为自己,耽误别人的进度。

对我而言,放弃这单生意,比杀了我还难受,事可以不做,但钱我是真想收。

“你很缺钱吗?”秦欢问道。

“这话问的,跟废话一样。”

不缺钱我还打几份工啊。

又不是每个人都像他一样,从小就是富二代。

我们很穷的,钱,非常非常的重要,也很稀缺。

“我上大学还差一些,所以我得努力赚钱。”每当我想到十二万这个数字,就感觉一座小山压在胸口。

但一想到能再次和左倩一起上学,动力一下子就上来了。

现在出了秦欢这档子事,怕不是还得往里搭上一笔,距离十二万的巨款,有点遥遥无期了。

“去一趟东郊。”秦欢吐着烟圈说道。

“去那干嘛?”这东郊我还是比较熟的,那边许多别墅,叶叔叔家也在那边。

“我想回趟家。”

秦欢的声音很轻,要不是他眼睛很大,我以为他都要睡着了。

我转动方向盘,朝着东郊驶去。

回就回呗,反正现在也没事可干,说不准等会我们回侦探所的时候,满屋子警察就在等我们了。

秦欢的家在半山腰,有钱人的品味,真的是独特,隔我们老家,住这么偏,三蹦子都坐不到,买个菜要走十里路。

不过以秦欢他爸的实力,出行肯定是有车的,方便的很。

他家门前有一棵瘦了吧唧的樱花树,开了还没两朵花,就吊在那,半死不活的。

我不喜欢这种树,也不觉得樱花好看,在我眼里,满山的桃花才是最美的,因为等它授粉结果,我就能去山上偷桃子吃了。

秦欢家很大,真的很大,一眼望去,就知道住在这的人特别有钱,要是卧底行动还没结束,我还在刀疤周的手下,我估计都得忽悠他,来这里干一票。

看着就不像会空手而归的房子。

“你有这么大的房子,还住我那干嘛。”我抿着嘴唇,老实说,有点羡慕。

我见过最好的房子,也就是叶叔叔家的,之前来市里批发打底裤的时候住过一晚,那床是真的舒服。

秦欢家明显比叶叔叔家还大,真不知道里面是什么样子。

谁不想尝试一下,早上从二十米床上醒来的感觉呢。

“破产之后,这房子就被拍卖了,现在已经是别人的了。”秦欢下了车,盯着房子看了许久。

“那真怪可惜的。”本来我还以为,今晚能长长见识的。

秦欢长出一口气,随后打开后备箱,将铁铲拿了出来。

“你,你要干嘛。”我下意识的往后一缩。

这家伙不会学我,玩埋人那一套吧。

我瞄了一眼四周,嚯,静悄悄的连个鬼影都没有,还真是个埋尸的好地方。

死在这,怕是投胎去地府,都得先走两小时,才能搭上灵魂摆渡车。

秦欢瞥了我一眼,见我摆出防御姿态,不难猜到我的想法。

他没说话,只是走到对面的小竹林,弯腰开始铲土。

他没有攻击我的想法,不然的话,肯定得先把我制服,否则洞挖好了,我早跑了。

我壮着胆子,走到竹林旁,这画面,别提多阴森了。

天黑的竹林,一个疯子用铁铲在挖洞,你就寻思吧,一想一个不吱声,胆子小的,早就溜了。

“你在挖什么呢?臭烘烘的。”我捏着鼻子问道。

我对臭味十分敏感,一开始秦欢挖的时候还没感觉,可随着洞口越来越深,这种臭味就开始弥漫。

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这种味道,不同于臭豆腐的味道,而是一种腐烂的闷臭味。

像是猪肉和鸡蛋搅拌过后,发酵了几个月的味道一样。

秦欢也不说话,只是一个劲的挖,汗水从他的脸颊滑落,滴在身下的坑中。

“这不会是个墓吧。”我咽着口水,感觉竹林的风都变的有些阴冷。

“嗯。”秦欢点着头,挖的有些累了,他坐在坑洞边缘上休息。

“那你怎么不点蜡烛啊?”

“鬼吹灯你没看过啊,人点烛,鬼吹灯,鸡鸣灯灭不摸金。”

“你这盗墓一点常识都没有。”

盗墓这事对不对暂且不论,这干活之前,一点准备都没有吗?

“对了,这是谁的墓啊,是不是就像电视里放的一样,某个达官贵族。”按照小说的设定,这里面必定是机关重重,我什么都不懂,就算金银财宝放在那,我也不敢拿啊。

而且这是犯法的,盗墓贼是会被判刑的。

“是我以前养的狗。”秦欢休息了好一会,又开始继续挖。

“切,搞半天,就这。”

“给我整的热血沸腾的。”我不满的撇了撇嘴,还以为发家致富,就看今朝了。

“这都臭了,还挖出来干嘛。”我闻着那腐败的气息,估计都已经埋了许久。

就算现在挖出来,肉也已经变质了。

想当年,我和梁启文,也曾不舍的将大黄从坑里挖出来,倒上蒜蓉和小米辣,怕它冷,还烧火给它取暖来着。

“挖到了。”

秦欢用铲子刮着泥土,狗的皮肉还未完全分解,连带着骨头,安静的躺在土里。

它的脖子上,戴着一条金晃晃的链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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